六安市地震局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下载亚博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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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建立健全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澄清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市经信委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是指社会上传播和散布的与事实不相符、不准确以及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信息。
3、市地震局依据部门职责主动承担相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义务。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应当遵循发现及时、落实责任处置迅速、控制得当的原则。
4、市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检查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工作,并对涉及市经信委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进行确认。难以确认的,报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确认。
5、建立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发现机制,及时发现涉及本部门责职范围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通过来人、来电、网络等多种渠道,接受公众反映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6、及时发现市地震局职责范围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后,要立即按有关规定,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等渠道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及时修正或澄清,消除负面影响。
7、市地震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除依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外,以委名义进行澄清的,须经委主要负责人审批,涉及重要事项或敏感问题,须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
8、对未及时澄清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对社会造成影响,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9、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六安市地震局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