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成果应用的通知-下载亚博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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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
成果应用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 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实施工程项目区域评估的指导意见》(皖建审改办[2019]8号)。经各方共同努力,全市8个开发区园区已完成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以下简称区评) 工作。为做好区评成果的应用服务,努力保障地震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应用范围
(一)各类开发园区已开展区评范围内的重要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应按照区评成果进行抗震设防。
(二)上述园区内一般建设工程应按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 )或地震小区划图进行抗震设防,鼓励应用区评成果,提高地震安全保障。
二、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应制定区评成果应用指南,明确区评成果的适用范围、应用流程和操作程序等。
(二)各县区应将区评成果应用指南、区评项目信息、技术审查意见书和批复文件等材料,通过本地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有关开发园区门户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布, 供企业免费查询和使用。
(三)将“安徽省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系统”(http://dzapfw.ahdzj.gov.cn/service) 接入各县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向社会提供区评成果查询服务。
(四)开发园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区评项目信息统一纳入建设项目“用地清单”,在土地出让后交付用地单位,作为项目审批管理、技术审查的主要依据。
(五)严格实行告知承诺制,建设单位应以书面形式承诺使用评价结果(区评成果使用承诺书见附件)。
三、组织保障
(一)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强化资源共享,形成推进区评成果运用工作合力;要充分运用媒体、平台、门户网站等加强区评成果宣传公示工作,提升企业政策知晓度。
(二)坚持放管结合,各县区要加强对告知承诺制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区评成果应用的监督检查,确保建设工程符合抗
震设防要求。各开发园区要及时统计区评成果应用情况,形成典型案例,报市地震局备案。
若出现国家重大政策调整、重大技术革新、 地震构造新活动重大发现或者国家颁布实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新标准等情况时,各开发园区应组织对原区评成果进行复核, 并经省地震局出具确认意见后,方可继续使用。
附件: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成果使用承诺书
六安市地震局
2022年12月27日
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成果使用承诺书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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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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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场址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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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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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场地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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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址中心经纬度 |
东经 度北纬 度 |
功能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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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 |
根据国家、安徽省有关规定,我单位将按照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计,并对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施工的全过程负责。 本单位已知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愿意承担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意事项:1.本承诺书一式 4 份,自盖章后生效。
2.在办理建设项目用地手续时,承诺书随报审材料一并报送。
3.承诺单位应当妥善保管本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