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加强防震减灾救灾工作实施方案-下载亚博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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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六安市加强防震减灾救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防震组〔2022〕1号
各县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抗震救灾指挥部,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六安市加强防震减灾救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六安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 六安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2022年8月3日
六安市加强防震减灾救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 安徽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印发〈关于加强防震减灾救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皖震组〔2022〕1号)精神,进一步增强全市防震减灾救灾工作统筹协调能力,全面落实防震减灾救灾工作责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防震减灾救灾决策部署,坚持“两个至上”,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统筹发展与安全,围绕“防大震、抢大险、救大灾”,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健全组织体系,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协同机制,努力防范化解重大地震灾害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任务
(一)夯实地震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基础
1.加大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力度。围绕震情跟踪和大震应急工作需求,加快建设立体地震观测系统,协助省地震局积极配合重大建设工程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强震动台网,推动实现为重大建设工程提供地震安全服务。2025年底前,全市应加快地震监测站网仪器设备升级换代和现代化、智能化建设,在监控能力薄弱地区进一步加密观测站点,具备测震、形变、流体、电磁等综合观测手段。(市地震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2.强化地震预警能力建设。协助省地震局完成加密预警站点建设,强化烈度速报与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协助省地震局推动《安徽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出台。到2023年,实现震后1-3分钟发布地震参数自动速报信息, 5-8分钟发布仪器实测烈度速报信息。到2025年,全市实现震后秒级预警信息发布。(市地震局牵头,市司法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地震趋势会商研判。按照省地震局每年制定的震情短临跟踪和会商技术方案完成地震趋势会商研判工作,强化异常现场核实与对比观测,提升异常捕捉能力。(市地震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4.提升震后应急流动观测能力。2023年底前,全市应配备不少于1套应急流动监测备。联合金寨中心站进行应急流动监测设备培训,提高应急流动监测设备使用效率。(市地震局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5.依法加强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工作。2023年底前,对“十三五”期间新建台站要依法划定地震监测设施保护范围。(市地震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深化群测群防工作。建立健全防震减灾群测群防工作制度,选优配强防震减灾“三网一员”队伍,2023年底前,市、县两级建立稳定的经费渠道,引导公民积极参与群测群防活动。优化完善宏观观测信息上报系统,强化宏观观测信息日常记录和监督检查。2022年底前,实现省级观测网点信息上报系统应用全覆盖。(市地震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提高地震灾害风险防治水平
7.完成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程。2022年底前,高质量完成第一次六安市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程,摸清地震灾害风险隐患和底数,查明城乡住宅、学校、医院和生命线工程、危化品厂库等重要设施抗震设防基本情况,建立大震巨灾风险源和危险源清单,加强普查成果应用。建立全市地震灾害风险调查类数据(地震活动断层、场地钻孔和承灾体)动态更新机制。(市地震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8.推进全市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2022年底前,加固工程实施区域内的各县区政府成立加固工程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资金保障,推进加固工程工作落实。(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协调工作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9.强化抗震设防监管。按照省地震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抗震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明确监管责任,落实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构建权责明晰、科学有效的建设工程地震安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确保建设工程严格落实抗震设防要求。(市住建局牵头,市地震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强城市地震活动断层探测成果运用。加快实施城市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工作,坚持边探测边应用,推进城市活动断层探测成果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防灾减灾专项规划。(市地震局负责,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地震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11.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核电、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要编制、修订地震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备案。(市应急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每年组织开展1次地震实战演练或桌面推演,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定期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市应急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强化地震应急队伍和物资准备。市、县(区)建强地震救援队伍,强化先进适用性装备配备,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地面引导、灾情收集等实战训练,支持鼓励发展壮大社会救援力量。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丰富物资储备的品种和数量,健全物资快速调拨发放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家庭储备基础应急物资。(市应急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4.深化应急响应区域协同。市、县(区)建立完善市际(市内)边界区域指挥协调、会商研判、力量调派、物资调拨等地震应急协作机制,提升地震灾害处置协同应对能力。(市应急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5.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十四五”期间,市、县(区)要充分利用广场、绿地、公园、体育场馆、学校等场地,因地制宜新建或改扩建满足本地区需要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加强避难场所日常维护,规范功能区、应急物资、人员安置和运行状态等管理。(市应急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6.建设地震应急指挥协作平台。2022年底前,完成安徽省应急管理“6 n”重点领域“三大系统”地震领域应急系统建设,完成协同联动指挥系统各县区分系统应急指挥协作平台建设。(市地震局牵头,市应急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防震减灾公共服务
17.加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成果应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成果应用指南》,推进将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信息统一纳入建设项目用地清单,将抗震设防参数查询、区评成果查询纳入地方政务服务平台,将区评成果嵌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市地震局牵头,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数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深化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统筹开展“防灾减灾日”等重点时段科普宣传活动,持续推进防震减灾科普“六进”,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向社会公众普及地震科学知识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等技能,加强网络舆情监测与引导。2025年底前,将地震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各级党校 (行政学院)培训内容。(市地震局牵头,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大力推进地震科普阵地建设。2025年底前,全市应创建1所及以上国家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力争建成1个包含防震减灾内容的综合性科普场馆,每个县区力争创建1所及以上省级及以上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市地震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每个县区应创建1个及以上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市应急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三、组织保障
(一)健全组织体系。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县 区要将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根据各县区实际,逐步推进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工作由同一名政府领导分管,明确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工作责任部门,保证职责有部门履行、工作有队伍落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做到上下职责能打得通、衔接得上。
(二)完善协同机制。按照“大应急”管理体制要求,各级防震减灾工作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与交流,共同防范化解地震灾害风险,提升地震应对处置工作水平。协同推进地震灾害防治重大工程,联合开展震情会商分析研判,议定年度震情跟踪措施,落实应急准备工作事项,建设地震应急指挥协作平台,组织地震应急演练,开展地震应急救援和现场工作,第一时间互通震情、灾情信息,按职责向社会发布。推进县区地震执法工作纳入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体系。
(三)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完善防震减灾救灾政府目标考核体系,科学评价工作落实情况。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抗震救灾指挥部定期对各县区防震减灾救灾工作进行检查督导,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对推进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视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并取得实效。